粤文物审〔2022〕1号
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于审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南岗古排消防安装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清文广旅体字〔2021〕98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规定,经审核,原则同意所报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勘察设计方案中的未尽事宜,由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并由你局组织3名以上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的相关专业委员对方案进行审核,通过后实施,并报省文物局备案;如需变更重要设计内容,须按法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依法选定该项文物消防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并将选定的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情况报省文物局备案。
请你局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施工记录,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找出科学的解决方案,以确保文物安全和工程质量。工程完成后,备齐竣工材料,报省文物局组织验收。
广东省文物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