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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出台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

时间 : 2016-11-07 09:53 来源 : 江门市文广新局 作者 : 秩名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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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30日,江门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江门市为我国海丝申遗城市中率先完成立法保护工作的城市,也是该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颁布的第一个法规。目前,根据国家文物局、广东省文物局的要求,《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已完成英文翻译。《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该市海丝申遗工作四大要件--“立法、本体保护、环境整治、遗迹展示”已完成其中重要且基础性的一件。


  江门市政府对海丝立法工作高度重视,在获得地方立法授权后,迅即启动《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立法工作,今年6月,江门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正式列为本年度政府规章项目。在《办法》的制定过程中,江门市文广新局会同江门市法制局多次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先后到新会、台山两地开展立法调研,实地考察了海上丝绸之路有关史迹,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新会区、台山市文广新局、法制局,以及遗产所在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相关利益人的意见。此外,还书面征求了市海上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通过网络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该《办法》确定了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范围,明确了保护该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基本原则以及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同时还规定了遗产所在地应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并规定保护资金来源等,从法律层面建立起江门市海丝文化遗产长效保护管理机制。


  据悉,目前江门市海丝申遗工作已取得重要突破,江门市台山“方济各墓园-大洲湾遗址”被国家文物局正式列入我国海丝申遗点。为扎实推进江门市海丝申遗工作,今年以来,江门市对该市海丝申遗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升格,进一步加强该市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了江门市海丝申遗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部署该市海丝申遗工作。研究制定并印发该市海丝申遗工作倒逼计划表,建立海丝申遗工作倒逼机制。加快推进指导性文件编写,基本完成有关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对大洲湾遗址与新地村天主教堂遗址展开全面的考古发掘。完成申遗点本体保护工程、环境整治和展示工程等方案报审,10月28日举行工程启动仪式,有关工程正式进入施工,也是我国海丝申遗城市中最早全面启动本体保护、环境整治和展示工程的地方。下一步,江门市将按照国家文物局、广东省文物局的部署,按时保质完成海丝申遗点文物本体保护、展示、环境整治、监测等工程,抓好海丝申遗标志牌和logo的设计和安装工作,成立海丝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等,全力完成海丝申遗各项任务,为我国海丝申遗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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