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审核〈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河中山纪念堂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梅市文广旅请〔2024〕31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广东省2022年度革命文物保护项目计划意见的函》(文物革函〔2021〕1118号)文件要求,经审核,我局原则同意所报修缮工程设计方案。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设计方案中的未尽事宜,你局应指导设计单位修改、完善方案,并组织3名以上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的相关专业委员进行审核,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修改、完善后的方案需报省文物局备案。如需变更重要设计内容,应按法定程序另行履行报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选定该项文物保护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并将选定的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情况报省文物局备案。
请你局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施工、监理记录,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找出科学的解决方案,以确保文物安全和工程质量、效果。工程完成后,备齐竣工材料,报我局组织验收。
广东省文物局
2024年8月1日